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,在女方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通常情况下不可以提出离婚。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女性和胎儿、婴儿的权益,确保他们在特定时期内的身心健康。
然而,也存在例外情况:
1. 女方提出离婚;
2.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。
如果男方在这些限制期内坚持提起离婚诉讼,且不存在女方与他人通奸等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情形,法院将不予受理离婚案件。
需要注意的是,这一规定适用于自然受孕和人工受孕的情况。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女方怀孕期间男方离婚的条件是什么?
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?
怀孕期间离婚对子女有何影响?